[行业信息] 重磅!一认证人员一年内成功转换两家认证机构

[复制链接]
查看191 | 回复0 | 2024-11-24 16:23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近日,一位注册审核员朋友反馈,2024年初,这位审核员以专职身份转入认证机构1,今年上半年,因转入认证机构1的审核业务量严重下降,导致这名审核员经常闲置在家,无项目任务可审。

2024年下半年,这位审核员求职于认证机构2,后来经过多次与认证机构1交涉协商,最终认证机构1向审核员出具了离职证明,通过在CCAA3.0系统发起转换认证机构申请,经过CCAA审批通过,现在已经成功顺利转入认证机构2。

这对于审核员群体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好消息。也就是说只要原认证机构同意出具离职证明,审核员不用再因为在过去12个月内进行过转换过执业机构记录,不能转入其他认证机构。

现实中,由于CCAA对人员转机构时间限制的规定,一定程度影响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导致不少注册审核员与认证机构的劳动纠纷,为了能够转走,审核员被迫与认证机构走上法庭,希望法院能主持公道,拿到官方的判决书才能完成转换认证机构。

曾经,也有审核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众留言投诉:认为CCAA制定发布的《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》违反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,CCAA剥夺了劳动者的自由就业权利,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也进行正面回复,表示将向CCAA反馈该问题。相关链接:有审核员认为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规定不合理,曾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建议

据了解,早在2008年,为规范注册认证人员的执业活动和有序流动,保护注册认证人员和认证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,CCAA制定《注册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》,2011年5月,对该规定又进行了重新修订及发布。

规定认证审核员五种不能申请转换认证机构情况:(一)在协会处罚期内的注册认证人员;(二)有违纪行为被原属机构除名一年内的注册人员;(三)未解决合同纠纷的注册人员;(四)不能履行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的注册人员;(五)在过去 12 个月内转换过执业机构的注册人员。

CCAA当年制定《注册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》也有历史背景,当时我国认证机构和审核员数量普遍较少,也是为了维护认证行业的健康发展。而今,今年官方公布注册审核员的数量已经突破10万人,据上次规定修订已经过去了13年,一些规定已经阻碍了新时代认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,不合时宜的规定也应与时俱进及时改进。

这名审核员能够在一年内成功转换两次认证机构,说明我们的认证人员主管部门CCAA已经修订《注册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》,或许不久将会正式发布!


审核员之家欢迎您的共同参与,我分享,我快乐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